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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12-18 作者: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来源:江苏税务 浏览次数:
苏轼(公元1036年~1101年),号“东坡居士”,世称苏东坡,北宋著名散文家、书画家、词人,豪放词派的代表人物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因其政治思想偏向保守,终其一生都对王安石变法存有某种误解。
王安石(公元1021年~1086年),北宋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改革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曾任宰相,“王安石变法”对北宋后期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,被列宁称为“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”。
苏轼与王安石作为北宋文坛两大巨匠,词作文采斐然、俊采星驰,位居“唐宋八大家”之列。两人不仅诗词方面被后人千古传诵,在政治上也各有建树,尤其是宋神宗时期,王安石变法改变了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的局面,影响深远。两人在文学方面互相欣赏,苏轼对王安石的文才非常赞赏,曾称王安石所撰的《英宗实录》是当时最好的史书。然而,作为政治家,两人不但分属两个政治营垒,又是上下级关系,而且彼此之间还有纠缠不清的私人恩怨,十分敬重王安石学识的苏轼,却是王安石变法的反对派,特别是在税改方面,两人分歧较大。
北宋熙宁二年(公元1069年),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(宋朝中央政府的副长官,权力与地位仅次于宰相),主持变法,史称熙宁变法。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、确立法度,提议变法。其中在税役制度方面推出了均输法、募役法等改革措施。
王安石在全国推行均输法,即所谓“便转输、省劳费、去重敛、宽农民”,设发运使统管淮南、江、浙等富庶六路(路是宋朝地方一级监察区,相当于现在的省)。当时,政府除了征收田赋外,还要向各地征收土特产作为贡品,无论收成如何,都要定额缴纳,过剩贡品就地卖掉。同时,政府拨款五百万缗(贯)和三百万石米作为本金,丰年低价购储部分物资,移丰补歉。苏轼认为均输法既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,又影响了国家的财税收入。据《宋史·食货志》记载,苏轼认为国家“五百万缗以予之,此钱一出,恐不可复。纵使其间薄有所获,而征商(税)之额所损必多”,是“亏商税而取均输之利”。
此外,王安石在全国推行募役法,募役费用由当地主户按户等分担,称为“免役钱”,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,如官户、僧道户等,不得不交纳役钱,称为“助役钱”,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定收入。政府用这些役钱雇人服役。募役法使原来按户轮流充役的农民回乡务农,解放了劳动力。据苏轼《奏议》记载,苏轼认为“自古役人必用乡户,犹食之必用五谷……虽其间或有他物充代,然终非天下所可常行。”他担心改百姓出力为出钱,是对百姓利益的一种损害。尤其是遇灾年赋税能免,但役钱不能,相当于增加了一项苛税。“二害轻重,盖略相等,今以彼易此,民未必乐。”但苏轼和保守派首领司马光不同的是,他希望通过缓和的变法改革,兴利除弊,而不是急于求利。他主张“轻赋役”“小商人不出税钱,则所在争来分买;大商既不积滞,则轮流贩卖,收税必多”。提出减免零售商的赋税,刺激工商业的发展,增加国家商税收入。他在徐州、杭州等地做官时,曾减赋赈荒,抗洪修堤,不断兴革,政声颇佳,百姓拍手称赞。
苏轼和王安石两人虽一生多有分歧,也仅仅限于政治观念上,苏轼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,说“从公已觉十年迟”,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,高度评价王安石,称其做的是“非常之大事”,其本人是“希世之异人”。王安石去世后,苏轼撰文写下了“瑰玮之文,足以藻饰万物;卓绝之行,足以风动四方。”给予王安石高度评价。苏轼和王安石的税收改革争论,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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