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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莽:所得税的创始人

发布时间:2018-05-30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山东税务 浏览次数:

一般认为所得税创立于18世纪末的英国,实际上具有所得税性质的税种,远在2000多年前的中国西汉末期就已出现,其创始人便是王莽。

 西汉哀帝死后,汉平帝继位。因平帝年龄尚幼,完全受大司马王莽的控制。公元8年,王莽自己登上皇帝宝座,把国号改为“新”,次年改元为“始建国”。始建国元年(即公元9年),王莽开始推行他的经济改革措施,设立了对工商业者的纯经营利润额征收的税种“贡”。《汉书。食货志下》中记载:“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,殡妇桑蚕织纺绩补缝,工匠医巫卜视及它方技商贩贾人,货肆列里区谒舍,皆多自占所为于其所在之其官,除其本、计其得,十一分之,而以其一为贡,敢不自占,自占不以实者,尽没入所采取,而作县官一岁”,其大意是凡是从事采集、狩猎、捕捞、畜牧、养蚕、纺织、缝纫、织补、医疗、卜卦算命之人及其他艺人,还有商贾经营者,都要从其经营收入扣除成本,算出纯利,按纯利额的十分之一纳税,自由申报,官吏核实,如有不报或不实者,没收全部收入,并拘捕违犯之人,罚服劳役苦工一年。

从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来说,王莽的贡已具备所得税的特征,其征税对象为纯盈利额;以从事多种经营活动取得纯收入的人为纳税人;税率为10%;纳税人自行申报,官吏核实;对违法者有处罚措施。但由于王莽的“贡”征收范围广,征收方法繁,不仅技术操作上不可行,而且引起了人民的群起反抗,到公元22年王莽不得不下旨免税,但为时已晚。两年后,王莽便国破身死。但是王莽首创的“无所得税之名,而有所得税之实”的“贡”,确比英国1799年开征所得税早1700多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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